1.各參賽單位組織工作:
1)初賽曲目為自選曲目,自選曲目必須緊扣主題,以歌頌祖國、歌頌黨為主要題材。(自備伴奏帶)
2)參賽隊遵守賽場紀律,進、出整齊、有序。
3)領導重視,領導班子成員特别是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參賽。各參賽單位在比賽中可加入領唱、朗誦等形式(自定),但必須加入指揮,鼓勵各系老師積極參與,比賽指揮由老師擔任的,比賽時可酌情加分。
2.參賽人數:
每個支部應到人數與實到人數應保持一緻,如有特殊情況要寫明原因,無故缺席則按缺席人數扣分。
3.藝術水平:
1)聲音洪亮、協和、統一,音高、節奏準确,吐字清晰,各聲部配合默契、和聲效果好。
2)編排新穎獨特,歌曲處理準确,能準确把握歌曲的主題思想,并與歌曲表現内容及風格相符合,具有一定的表現力和感染力。
3)指揮手勢準确,姿勢優美,節奏分明,能帶動演唱者情緒。指揮、領唱、合唱、伴奏配合默契。
4.精神狀态:
1)服裝統一,保持良好台風,上下台緊湊有序。
2)演唱時精神飽滿,表情自然大方,熟記歌詞,充分顯示師生團結向上,積極進取,追求卓越的精神面貌。